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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3學年度第二次赴國外協議學校研習之校級交換學生甄選公告

2014年1月10日 18:50
發佈位置: 系外公告

一、本次公告甄選之交換期間為103學年度(103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
二、103學年度本校學生可前往交換之研習期間及校名表列如下:

(一)可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之學校:美國內布拉斯加衛斯理大學、美國西維吉尼亞州衛斯理大學、美國拉格朗日學院、美國費魯姆學院、美國馬丁循道衛理學院、墨西哥馬德羅大學、巴西皮拉西卡巴衛理公會大學、巴西聖保羅衛理公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學院、日本千葉商科大學、日本拓殖大學、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日本宮崎大學、日本愛知大學、日本獨協大學、韓國崇實大學、韓國德成女子大學、韓國翰林大學、韓國檀國大學、波蘭華沙經濟大學、荷蘭漢斯應用科技大學、瑞典苑學品大學國際商學院、澳洲邦德大學。
(二)僅可申請上學期之學校:荷蘭方提斯國際商學院。
(三)僅可申請下學期之學校:美國中部田納西州立大學、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韓國建國大學、韓國首爾市立大學、丹麥哥本哈根商學院。
(四)僅可申請一學期之學校:法國雷恩商學院。

三、「103學年度第二次赴國外協議學校研習之校級交換學生申請說明」及相關申請資格、應繳表件如附件;另亦可參見本處網頁(http://www.scu.edu.tw/icae/)之「最新消息」。

四、申請文件請於103年1月27日前經申請學生所屬之學系、院審核後送達本處,逾期恕不受理。推薦交換資格經由國際交流委員會審定,並保留修改交換研習期間之權利。

五、獲錄取學生應於「錄取名單」公告日起一週內先至出納組繳付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保證金繳交與返還請詳閱申請說明。

六、交換學生可申請之獎補助,請見本處網頁「法規表單」中「學生獎助學金」查閱相關辦法。

七、院、系級之交換計畫,如:美國雷鳥管理學院、名古屋大學、新潟大學、東北大學、法國天主教里爾大學IESEG管理學院、荷蘭葛洛寧恩大學商學院、里昂政治學院等,請洽詢各相關院系。

八、相關事宜請洽詢國際處劉尚怡小姐(分機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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