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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是Noxious Poison?

2018年3月19日 19:38

農曆年前,全球股市劇烈震盪,大宗物資及油金商品也不能倖免,結果反而是經驗上波動最大的「資產」比特幣在震盪期間回穩,一時之間支持者大為興奮,認為比特幣在一片混沌中具有避險功能。四天前,FB及Google相繼宣布禁止比特幣相關廣告,比特幣支持者如洗三溫暖。

早在2014年新春,我就先後發表兩篇專欄,談論比特幣,基本上雖肯定比特幣背後的技術,但也認為比特幣只是一項商品(commodity),本身不是貨幣,更不是法償。如用於交易的媒介,需要交易雙方的同意,有如民法所承認、網路上也通行的「互易」(Barter)。四年以來,筆者對比特幣的看法並無根本改變,近年來兩度在電視專訪中也維持此一觀察。也因為對比特幣這些意見的發表,不僅有國內學者相邀討論,而且還有虛擬貨幣發行者及比特幣交易平台的廠商來洽,期待給予支持。近日知悉美國有關單位正在調查該交易平台營運是否違法,這也是當初未同意參與該廠商的任何活動之原因。

不少媒體朋友問到為何認為比特幣是「商品」,除請參考四年前的文章外,有兩項「常識性」的解釋:比特幣在產生的過程中,運用大量的電力及電腦進行演算,稱之為「挖礦」(mining),這與商品中hard commodity諸如油、鐵、銅、金、鉛開採的過程相同,都是mining。其次近年來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或加密貨幣(其實在法律上都不是幣),流行初始原幣發行(ICO),此用語源自證券市場的IPO,須用現實世界的法償去換取(僅2017年就有約500億美元),這也說明「加密貨幣」發行的目的不在用於支付,而是日後持續換手的次級市場交易。二月下旬,英國央行總裁卡尼表示,比特幣成為貨幣功能的願景,「基本上已宣告失敗」,也是本於同一意旨。

雖說比特幣在二月全球股市劇變中相對穩定,但想到近十年來比特幣的起伏,投資人難免不安。就以去年十二月中比特幣一度上看美金二萬元,而至今年二月初卻只喊價六千元,就可以知道「央行中的央行」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總裁Agustin Carstens在上月表達的憂慮不是無的放矢。Carstens曾表示:「比特幣是泡沫、龐氏騙局以及環境災難的綜合體」,這其中任何一項都是夠份量的警告,更何況是三項的總和。

巧合的是,幾乎同時歐洲中央銀行總裁德拉奇在歐洲國會回答議員時首次以very risky assets的字眼來形容比特幣,明顯對比特幣的未來並不看好。

BIS及ECB兩大巨頭幾乎同時對比特幣表態,其實有跡可尋,近三個月來法國、德國、日本均在不同場合表示將在本月份阿根廷登場的G-20會議提案加強管制比特幣等的虛擬貨幣。而歐美主要銀行原就配合國際防制洗錢要求,加強注意以比特幣洗錢的可疑行為,二月間更陸續宣布禁止信用卡持卡人以信用卡購買比特幣。

比特幣是否會成為國際投資專家Munger(巴菲特的副手)在農曆春節時所說的「劇毒」(Noxious Poison)?以目前比特幣用在投資工具遠勝過用於支付工具的情況觀之,令人不禁想起十七世紀時,荷蘭因熱炒鬱金香花球,價格甚至一度超過正常勞工年薪十倍所謂的Tulip mania,結果在1637年二月市場崩解,花球不過就是個花球,馬車又變回南瓜。任何商品如果沒有基本面,也無固有價值(intrinsic value),就好似比特幣與支付工具的基本屬性漸行漸遠,其絢爛終將歸於平淡,也許擁護者認為比特幣用於支付不多,是因為手續費偏高、價格看俏、持有者吝於使用之故,但這也說明比特幣在交易媒介、記帳單位等貨幣四大功能上的貧乏。

最後還有一點令人不安的是,比特幣宣稱總量2100萬個單位(目前發行約1610萬個),不會如現實貨幣浮濫發行,沒有QE問題。然而在市場上每一單位的比特幣早已向下裂解(crack),目前最小單位為十的負八次方,即億分之一,未來也不排除協議再創更小單位,這種「下行延伸」的「數量寬鬆」,是否已抵銷外界對「去中心化」的期待呢?只要看看程式設計師Hanyecz 在2010/5/22用一個比特幣買了兩個披薩,聞名全球;今年2/25他又買了兩個披薩,卻只花0.00649個比特幣,就知道單位的微細化,也是一種QE,大家不妨再思。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8.03.19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