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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要練基本功夫

2014年9月2日 19:18

最低工資(minimum wage)無疑是今年國際經貿的火紅話題。從未立法規範的德國,由去年大選的電視辯論,延燒至本年7月3日在執政聯盟的支持下,首次通過2015年起每小時8.5歐元的最低工資。而稍早在5月19日同樣從未立法規範的瑞士,藉公投方式以76.3%的多數反對訂定22瑞士法郎的最低時薪。雖然結果不同,卻留下不少正反意見的素材。

而在大西洋彼案的美國,歐巴馬無疑是最低薪資的鬥士。連續兩年在國情咨文中均主張提高最低時薪。在國會未予回應的情形下,本年2月12日歐巴馬逕行簽署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要求2015年起與聯邦政府新簽或續約的承攬商(不包括貨品供應商),須將其員工的時薪由7.25元提高為10.10元。及至4月2日歐巴馬赴密西根大學演講,又以最低工資為題大聲疾呼,甚至要自己女兒去尋找最低時薪的工作。打鐵趁熱,今年七月歐巴馬又對記者發表統計數字,就響應其號召於1月起提高最低工資的13州,與另外37州比較,發現該13州增加0.85%的就業機會,而另37州只增加0.61%;但歐巴馬此一說法旋即遭媒體踢爆是在玩弄數字,原來歐巴馬係將本年6月與去年12月比較,媒體認為依理應與今年一月比較,結果反而是未調高的37州以0.69%比0.59%勝出。報紙甚至在結尾時還以馬克吐溫的名言調侃歐巴馬:「謊言有三種,謊言、可惡的謊言及統計數字(lies, 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

雖然飽受共和黨、媒體、學者及企業的評擊,歐巴馬的努力至少有三點值得肯定,也值得我國勞動部及高層學習:1、二年來在各地演講都強調「提高最低工資不會影響就業」,因為他了解這是反對者最有力的理由。2、推銷主張都不忘引用數據佐證。3、嚴守法律與預算,縱然簽署行政命令也是由聯邦承攬契約著手。

本年初在「最低工資是good politics?」一文中,我曾引述 Miller, Benjamin及North三位教授合著教科書的一段話,大意是:只要談到基本工資,不論採何立場,都註定會被相對立場者痛批。的確,長期以來學界對最低工資爭辯激烈,相關文獻早已汗牛充棟。基本上,工資是一種價格,應由供需決定,如在均衡價格之上再人為擬定一法定最低工資,由供需曲線即可看出會減少工作機會的提供,尤其是不具專長的邊際勞工;諷刺的是,邊際勞工正是提倡最低工資者想要保障的對象。但此一教科書理論是否過於簡單?是否忽略市場中還有搜尋成本、資訊成本、買方壟斷(monopsony)及流動不足等因素?類此理論之爭,常流於公婆各說其理的局面。

至於實證研究方面,自1992年起也有較具規模的努力,先是有Card、Kruger針對紐澤西及賓州的對照追蹤分析,得出不影響就業的結論;但另一方面 Neumark、Wascher則得到相反的觀察。及至1996及1997年因聯邦提高最低時薪,Hoffman、Trace趁機針對該二州再予分析,認定確會影響,其後類此實證報告不時推出各有不同結論;認不會影響就業及邊際勞工者,有Dube三人(2010年);認會影響者,有Sen等三人(2011年)及Sabia等三人(2012年)等。在雙方各有所本情形下,歐巴馬之所以急於跳出解釋,多半是因為曾任其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的柏克萊大學教授Christina Romer投書紐約時報表示,總統意見易於獲得群眾而非經濟學家共鳴,經濟學家並非冷血,而是不認為調高後的好處會流向弱勢家庭,買方壟斷優勢不再,甚至調高會吸引純熟勞工及退休者重新投入市場,排擠邊際勞工的就業及訓練機會。歐巴馬雖然著急,但還是引用支持者觀點、儘量提供數據,而且在國會通過前,僅在職權範圍內藉聯邦契約達成部分目的,不採莽撞行為。

反觀台灣,每次勞動部(勞委會)欲提高基本工資時,其理由均係物價上漲、經濟成果共享。我曾對勞委會表示,賣饅頭不能僅因麵粉漲價就提高售價,也要看本身饅頭的品質、口味及需求彈性,觀察消費者是否買單,否則售價提高,饅頭滯銷,豈非適得其反?另一方面,工資只是生產要素之一,每一生產要素的報酬應視對最終產品價值的貢獻而定,未經詳細分析就談分享,不容易有說服力。

國外的最低工資,台灣稱基本工資,既稱基本,就應有基本功夫。是否調升,不必有成見,練完基本功夫,就容易看清問題。本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提高月薪至20,008元,其實資方、勞方代表,或行政院在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核定結論時,都應要求加強基本功夫。所謂基本功夫,我在不同場合曾經提過,包括:1、領取基本工資本勞的確實人數(如此方知本國勞工究有多少人受惠以及企業所受衝擊,而且在此big data時代,不宜再用1.2%的取樣推估或以明知低報的投保薪資充數);2、基本工資提升後的追蹤研究(不要有如蒙古大汗西征,勇往直前鮮少回顧檢討);3、台灣Kaitz index公式的合理化(分子不含變動給付、分母包括變動給付等);4、確實了解全國薪資結構,以分析調升後的漣漪效應(ripple effect),進一步研究有無就行業、地區、年齡訂定不同標準的必要;5、其他有關基本工資制度的持續研究(不必再說GDP將成長3%,就一半1.5%算員工的)。

基本功夫未精熟前,意圖擬定固定的調整公式,有如在未打樁固基的樓宇上雕樑畫柱一樣,不會長久。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4.09.02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