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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東吳企管財經講堂」納稅季節重量開講!

2019年5月4日 01:19
發佈位置: 學系公告

 

「東吳企管財經講堂」納稅季節重量開講!

稅改新正義?受薪階級獨扛租稅負擔?

陳冲:受薪階級不要單獨負擔太多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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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於2019年4月24日舉辦第四季「東吳企管財經講堂」,第二場次主題為《稅改新正義?受薪階級獨扛租稅負擔?》由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冲擔任主持人,邀請政治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盛子龍、明達會計師事務所鄭宏輝會計師以及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教授張淵智,共同探討當前稅改制度對納稅義務人的衝擊與負擔。這也是財經講堂在納稅季節的重要省思。

    陳冲講座教授表示,稅制與經濟發展經常就像是馬與馬車之間的關係,原本租稅制度應該跑在馬車之前,但現實狀況卻經常跑在馬車後面,甚至坐在馬車上。稅制改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經濟議題經常受到政治問題所左右,「但我們希望在改革的過程中,政治能少贏一點,讓經濟多贏一點。」尤其受薪階級本身不應單獨負擔太多稅賦,而原本不繳稅的人,則應該承擔該有的責任。

   引言人張淵智教授說明,從104年度國稅實徵淨額可以發現,綜合所得稅比例高達24%,營所稅達31%;其中綜合所得稅中,薪資所得更佔比高達56%,足見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尤其當前個人所得中,懂得避稅的個人可以成立公司等特殊「法人化」過程降低租稅負擔,但個人薪資所得中除標準扣除額外,核實認定者並不多,彈性相對低很多。在多數薪資所得者能扣抵的免稅額與扣除額不足以支應生活開銷,且物價相對攀高的壓力下,不公平的稅賦負擔可能造成階級對立,甚至成為年輕人不婚不生的國安危機,而有系統性風險議題。

    政治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則倡議在稅改推動過程中,「好野人」俱樂部應該要扮演主動支持稅改角色。例如股神巴菲特就特別支持有錢人的稅賦應該要加重,進而帶動德國與法國有錢階級的覺醒。此外曾教授特別說明「房地合一」課稅內涵,目的乃是在平衡薪資所得與資本利得的不公平課稅差異。房屋稅與土地增值稅的稅目內涵並沒有改變,但課稅效率與功能卻有因此提昇。曾巨威教授更特別提出現階段兩個最重要的稅改內容。一是勞動所得租稅抵減制度(EITC)。他提出「薪貧階級」的出現,在現行受薪階級租稅負擔過重且缺乏彈性的現實下,有薪階級卻陷入貧窮,因此如何以「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為基礎,將EITC制度化,是重要的稅改方向。二是綜合所得稅扣除總額設限制。因應長照、學貸等各式所得扣除額的多種提案,曾教授建議應有合理的總額限制與稅賦計算,讓所得越高者,可扣除的總額能遞減。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盛子龍則提出,個人所得中的特別扣除額,乃是個人為取得薪資所得必須付出的成本費用之概算金額,但實際上應有其他核實的彈性認列方式。大法官已在2017年2月8日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薪資扣除額僅允許定額扣除違憲,財政部應在兩年內修訂,但實則財政部至今對核實扣除仍沒有定案。盛子龍教授說明,德國對於核實認列有更為人性的作法,例如個人工作所需的治裝費、工作室、參加職業團體的公費、在職進修、通勤費、通勤交通意外維修費用、雙重家庭生活負擔費用等,都在核實認列範疇中,值得參考借鏡。

    明達會計師事務所鄭宏輝會計師則直陳現行財稅制度的不合理,包括薪資所得者需負擔大部分國家租稅、中小企業主因擴大書審而使所得純益率偏低、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房地合一後合建房舍仍適用20%稅率;台灣人海外所得有670萬免稅額且最低稅率為20%,較綜所稅最高稅率40%為低等,都是違反量能課稅的不合理現象。尤其台灣營所稅率已是全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雖然107年初營所稅率因整體稅改考量而由17%調升至20%,恰逢美國將公司稅由平均35%降至21%,但實則美國各州政府稅賦頗重,企業主會因此轉移經營基地到美國的想法可能過於天真。

    東吳大學企管系主任劉美纓表示,第四季財經講堂的主題是《經濟新常態—全球競合下的大戰略與新願景》,特別感謝信義房屋的獨家贊助。第三場次預計在2019年6月19日舉行,主題是《經濟賽局新玩家,公司治理的變與不變》,歡迎產官學能在未來有更多的互動交流,與時俱進針對重要財經議題進行思辨,以作為政策制定參考與產業發展後盾。

東吳企管財經講堂貴賓(左起)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教授張淵智,明達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鄭宏輝,東吳企管系陳冲講座教授,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名譽教授曾巨威,與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盛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