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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評鑑恐要臨陣磨槍

2018年10月9日 17:25

十一月想必非常熱鬧,美國有期中選舉,台灣有縣市長選舉,還有重要性不亞於選舉的APG反洗錢評鑑。

上月底幾乎同一時間傳出兩則洗錢防制消息,一是國內某外銀直接拒絕立法委員開戶,金管會主委跳出來說「不可以,必須先做客戶盡職調查,否則不符合風險控管前提」。另一則是丹麥最大銀行Danske Bank涉及經手洗錢金流(超過二千億歐元),執行長Borgen宣布辭職。表面看來,台灣反洗錢似相當徹底,而歐洲國家反洗錢不夠踏實,是耶非耶?

早在五年前「政界名人看過來」一文中,筆者就提過調查局長不當處理反洗錢資訊的餘波,會影響我國評鑑,當時也曾解釋為何十年前有立委在外銀開戶手續繁瑣的原因。所以,第一,在台外銀對重要政治職務人物(PEPs)開戶警覺,早已不是新聞,而且對外銀而言,這些委員是外國PEPs,理應列為最高警戒對象。其次,國內金融機構自去年六月起(其實更早)即被主管機關嚴加要求強化洗錢防制,每家耗資數以億計,只求評鑑順利。因此早先就曾在專欄中提到媒體報導銀行開戶嚴苛的案例,也包括立委開戶被拒之事,所以法務部、金管會理應早跳出來(此節也曾面告當時邱部長)。第三,金管會主委說的沒錯,「風險控管」! 這是貫穿國際反洗錢組織四十條鐵律的重要精神—risk based approach。但是要求各金融機構、律師、會計師做風險評估,政府本身做了沒?這項依國際規定第一條早應於去年六月底(子法發佈日)就須完成的國家風險評估報告,一延再延,於今年始勉強推出(確實難度不低),其中高風險的依然是金融機構,事實上金融機構已經努力到不給立委面子的地步,而從業人員不解的卻是許多用常識想係屬高風險的行業,不僅毫無動作,甚至連行業主管機關都不明顯。例如:金融小兵都記得2009年出境未回的黃醫師,電告特偵組在其醫院辦公室西裝口袋內查獲有二億元鑽石,可見鑽石有潛力成為洗錢工具。試問,鑽石買賣業有被列管建立各種反洗錢機制嗎?法令上是有規定銀樓業,請問鑽石買賣的大咖是銀樓公會會員嗎?類似問題(例如:藝品、超跑等)尚多,都是國家風險評估報告應再檢討的。

至於丹麥銀行的問題,的確不是小事。據「經濟學人」查證,是該行於2007年購併愛沙尼亞的一間銀行改為分行,該分行因地近俄國,所以有約一萬戶的非居民帳戶,丹麥銀行世界排名第57(資產超過國內前兩大合計),對這間占其總資產僅0.5%的分行,或許未重視其運作,以致一發不可收拾。究其原因,還是沒有做好「風險評估」的工作,防洗錢資訊系統未與總行連線,對「非居住民」此一風險因子,在評估系統中未賦予適當的警示、權數。簡言之,丹麥銀行本身防制洗錢已有機制,只是對海外據點漫不經心,此與國內年前發生的案例雷同。

看到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可以體會政府為APG評鑑短線的努力,但也看出去年底台灣法學基金會及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共同舉辦研討會所提較長線的建議未獲採納,而本人年來兩篇文章提出的評鑑模擬題也不見「補破網」的一搏,其中包括法院收受數億現金交保的作業,許多FATF公認洗錢高風險行業在我國國家風險評估報告中的定位、具洗錢風險的非金融事業未被列管的考量等。眼看評鑑在即,及格過關不能寄望於評鑑小組對台灣的不了解或對洗錢實務的無知。恐怕仍應盤點各方善意的建議與提醒,至少來個臨陣磨槍,有個不亮也光的補強吧!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8.10.09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