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 招生名額 資格 審查方式 學、碩士五年一貫 10名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在校學生 二階段審查,初審通過始可參加複審。 初審(書面審查):60% 學業成績:70% 學業成績以外之綜合評審成績:30% 複審(面試):40%。 申請需繳交資料: 封面:表列考生姓名、班級、學號,聯絡電話、地址、email。 報名表 學生證影本 成績單 讀書計畫 自傳 其他有利申請資料最高學歷成績單 補充說明: 申請時間:依「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於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檢具表件,提出申請,並審查之。 審查通過之學生,必須於取得學士學位當學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招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大學期間所修讀之本系碩士班課程,可抵算碩士班應修畢業學分,但碩士班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