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上班時間 08:00~17:00

寧信成見 不信真相?

2018年5月21日 22:21

去年二月,針對數位時代資訊傳播的速度與規模,我曾經有一篇專欄,名為:「後真相」就會埋沒真相。文中對當時Post Truth的現象,提出觀察與建議,由於社群媒體的導入,消息產生、傳播的速度與規模,倍蓰於往日。而群組間又存有一定的的信賴關係,錯誤或虛假訊息乃經由此一途徑滋生、散播,形成所謂的「後真相」時代。

文章發表後,巧遇主流媒體負責人,也曾向其建議可否以常年建立的信譽與聲望擔任Fact-check角色,倣國外專門提供真相的網站,協助現代網民發現真實,不為虛假訊息所誤導。當然這是吃力的工作,相信該主流媒體需要時間研議,不過同時也因此持續注意觀察社會上「後真相」的發展脈絡。

「後真相」在美國總統大選及英國脫歐公投中愈演愈烈,甚至因此被牛津詞典收錄為2016年度字彙,成為「忽視真相,不顧事實」的同義詞。「後真相」更凸顯訴諸情緒與個人確信(appeals to emotion and personal belief)高於對真相的探求,前述十五個月前的拙文,就舉出實例,縱然已在群組中指出某一訊息不實,甚至舉證歷歷,但信者恆信,有時還自嘲用意良善,甚而繼續轉發。事實顯示,後真相在台灣意識型態鮮明乃至對立的時刻,更為顯著。

物極必有反,鑒於社群媒體間錯誤或虛設資訊頻傳,許多國家開始採取行動,馬來西亞上月於大選前通過新法,規定凡發布或散播不實新聞、資料、資訊乃至報告者,最高可處六年徒刑並科五十萬罰金。這當然引發是否危害言論自由的物議,卻未阻卻其他國家跟進,新加坡國會的特別委員會亦正進行研究各界建議與聽證會的結果,以決定是否引進立法禁止網上錯誤消息的散播,而且認為此係新加坡憲法所容許。而在今年二月菲律賓杜特蒂總統更關閉一個長期批評其施政的新聞網頁,理由即為「虛偽消息」。誠然,此等追殺「不實新聞」的舉動,其實很難與妨礙言論自由清楚劃清界限,因此印度政府由發布類似措施到撤回不過二日,就是因為各界反對。相對而言,法國所採措施係由法院在選舉期間審查新聞報導真實性,反較接近傳統法制觀念,而且也相對較節制。

有趣的是,以上針對後真相或偽造新聞的反射動作,其實都相當符合傳統的「供給面」觀念。換言之,歷來處理誹謗或虛構消息,都以消息供給者為制裁對象。但近日美國史丹福大學的M. Gentzkow及布朗大學的J.Shapiro聯手提出研究報告,認為出刊者(即供給者)固然有在塑造讀者的觀念,但同時也會回應閱聽者的偏好,甚至這些現代讀者常有定見或對某種意識型態的堅持,會抗拒出刊者的「洗腦」,從而反迫使出刊者調整口味配合。

而英國的Nyhan及Reifler兩位教授的研究更指出,民眾傾向採信符合其性向的訊息。以伊拉克是否藏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為例,多數保守派的受訪者堅定認為確有發現該等武器,而且縱使出示不存在的證據後,反而促使受訪者更確信其成見。

各種研究也發現,「團體學習」(group learning)效果在社群媒體時代更發揮淋漓盡致,親戚朋友同僚透過群組交互影響形成群組的世界觀,甚至會排除在性質上礙眼(dissonant)的訊息,從而某些媒體也受影響,甚至透過數據行為分析,刻意去產生滿足特定意識型態的新聞報導。

如此觀之,去年我建議某主流媒體可試圖扮演Fact-checker角色,難免有點唐基軻德,難怪該負責人近日仍表示尚在研究中。不過任由後真相時代的社群訊息橫流,對主流媒體的健康發展其實相當不利,如由政府出面澄清(例如行政院上周宣布的小組),表面上義不容辭,但效果一定最差,因此主流媒體不僅不能曲意配合產生符合讀者偏好的消息,更不應放棄成為「假新聞」(fake news)終結者的角色,這也是另一種「供給面」改革,更是賦予新聞「供給面」嶄新的生命。

新聞出處:本文刊載於2018.05.20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