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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獎學金」申請事宜

2015年10月27日 22:25
發佈位置: 獎學金專區

 一、依據「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辦法」規定辦理,本獎補助分為一般獎補助及清寒獎補助。
二、申請資格:
  1.一般獎補助:經本校選派於103學年第2學期前往國外及大陸協議學校研修者。
  2.清寒獎補助:經本校選派於103學年第2學期前往國外及大陸協議學校研修者,
   且符合清寒條件者。
  3.申請者須為在校生,不得為休學或畢業狀態。
三、申請資料:
  1.一般獎補助
   (1)至國外研修者:獎學金申請表(下載處)、研修機構成績單及心得報告(中文及外文)各一份。
   (2)至大陸研修者:獎學金申請表(下載處)、研修機構成績單及心得報告(中文)各一份。
  2.清寒獎補助
   (1)符合清寒之定義:具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若無上述證明, 
   前一年度之家庭年收入為700,000元以下,需備前一年度的家庭綜合所得稅單。
   (2)符合清寒之交換生,亦可申請本辦法之一般獎補助。
  3.清寒獎補助申請資料:
   (1)獎學金申請表(下載處)
   (2)戶籍謄本影本
   (3)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需為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若無上述證明,
   前一年度 之家庭年收入為700,000元以下,需備前一年度的家庭綜合所得稅單。
   (註: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各縣市規定不一,請申請者至戶籍所在之戶政事務所詢問及申請。)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1月10日(星期二)止。
五、本案承辦人: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 邱聖芳組員(分機:5371)。